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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医疗
蓉城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依法申领健康证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日期:2009-10-31 08:45:37 标签:传染病 乙肝
  中新网成都10月30日(王萌王璐)记者今日从四川省卫生厅获悉,该省成都市将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血液检查项目中,不再检查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依法办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明。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继于今年6月1日和7月8日颁布实施。新《条例》中,未将乙型病毒性肝炎纳入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范围,这与现行从业人员检查项目存在相悖之处。针对该问题,成都市卫生局就“能否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食品生产经营从业健康证”专门请示了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卫生厅经过研究,作出如下批复: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明工作时,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凡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开展相应项目体检,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的体检项目。

  成都市卫生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成都市将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血液检查项目中,不再检查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依法办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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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专家

  一起吃饭工作都不会传染

  到底我们该怎样来认识“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在日常生活中也具有传染性?为此,记者采访了四川省感染病专委会委员、省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唐荣珍。

  唐荣珍介绍说,在医学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定义是指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持续时间达半年以上,个体没有任何临床症状,同时肝功能检查正常者。“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是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正常情况下不会通过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播,所以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日常接触,比如握手、拥抱、工作、吃饭等一般是不会传播乙肝的。
 
  唐荣珍说,现在我国有相当数量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普通市民应该用科学的态度来认识乙肝这种疾病,只要了解了疾病的发病原理、传播途径,心头的恐惧和不安自然就会消除。

  此外,唐荣珍也提醒说,避免乙肝感染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是注射乙肝疫苗。而乙肝病毒携带者虽然可以正常工作、生活,但是每三至六个月就应到医院进行一次检查,时刻监控体内乙肝病毒的复制、活跃情况,平时也要特别注意规律生活,避免过度劳累。

  社会学家

  消除歧视是政府态度

  省社科院社会学家胡光伟告诉记者,社会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由来已久,这些歧视给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工作生活等诸多方面带来了严重影响。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主要是由于人们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
 
  “过去,人们往往是谈乙肝色变,然而,随着科学的发展,已经证实了乙肝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是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但是由于人们对相关知识的缺乏,根深蒂固的观念始终还是无法转变过来,导致乙肝病毒携带者长久以来遭遇广泛而公开的歧视。”
 
  胡光伟表示,这次,政府出台措施允许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其实是政府表明的态度,要消除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当然,这还仅仅只是第一步,一旦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检测,今后,乙肝病毒携带者再遭遇企业用工时的歧视,就可以以此为依据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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